来源: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26-05-15
根据《盐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》重大行政决策,确定“2020年秋季起,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、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,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政策”。为平稳有序规范实施,拟对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调整如下:
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位申请人分为Ⅰ、Ⅱ两类。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,Ⅰ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需在梅沙片区居住满3年(截至当年2月28日),居住不满3年的,区教育局视当年学位情况在其他学区酌情安排学位;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,Ⅱ类非自有产权房学位申请人在盐田区居住时长参照Ⅰ类执行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优先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Ⅰ类生源,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收Ⅱ类生源,积分排位,录满为止。
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,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Ⅱ类学位申请人报名时间与其他公办初中一致,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学位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住房所在大学区学校。网上报名截止前两天,报名系统网站将公布当天上午各学校预录取积分情况,供家长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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